阅览室管理细则

【 字体: 2017-07-01 09:24:13  阅读次数:7876 次

1、学生凭阅览证阅览,无证者禁止入内阅览。

2、凡办理阅览证者,须交押金十元,阅览证丢失者可以补办,押金退半。

2  3阅览室内报刊、杂志不外借,阅读后需放回原处。有私自外拿刊

物及故意损坏者,收回阅览证,押金不退,半年内不予办新证。

4、阅览室内,不许说笑、喧哗、吸烟、保持室内卫生。

5、遵守阅读时间和纪律,不听从阅览室内管理人员劝阻者,取消阅

览资格。
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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